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营业税金及附加”税费范围是哪些)
是“税收及附加”还是“营业税及附加”?它的税收范围是什么?
一、“税及附加”和“营业税及附加”
税收和附加属于成本因素的会计科目,用于总结各种税费,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教育附加费等。
税收及附加科目名称原为“营业税及附加”。根据会计[2016]22号文件,“营业税及附加”科目名称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实施后,调整为“税及附加”科目。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仍使用“营业税及附加”科目,其含义与会计内容与税收及附加科目相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营业税及附加是指消费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车船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污染物排放费等。
扩展阅读
观点1: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因此,营改增后附加税费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四、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