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热门9篇)

时间: 2024-06-03
分类: 职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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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第1篇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份

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第2篇

搞笑的悔过书

悔过是一种痛,也是一种梦。

悔过说明自己有过歧途,有过迷惘,所以会隐隐作痛;

悔过说明自己怀有一种奢望,如果一切重来,世界将会怎样怎样??

我为什么没有在30岁前娶妻生子,早享天伦之乐,让孩子给老爸老妈打打酱油该是多大的安慰?

我为什么没有在上大学时就读经济系,习得数字功夫,做一个有文化的奸商,给自己和父母大大的房子,给那样失学的孩子一些生命的阳光?

我为什么没有在第一个对我示爱的女子前停留,而是迈向空旷的原野,想到寻找飘香的花朵,不料至今一无所获?

我为什么在路过一个陌生人时那样泰然自若,而他(她)可能需要的是你一个灿烂笑容,而不是冷漠眼神?

我为什么在迈步道路时没舍得照看路上忙碌的蚂蚁,他们或许没有时间瞅一眼我那千钧重的大船鞋,还没来得及向爹妈道别就作别世间?

我为什么总是怀揣理想,鼻孔向上,却成了“大事没做成,小事做不来”,就连炒菜水平都位居_的水平?

我为什么总在自己的'圈子里鬼打墙一般,看不清自己切实可行的方向,一次次与成功擦肩而过?

过去就像镜中花,带走我的年华,带走我的哀惋,留下一些后续的痛和梦,自己或睡或醒,他人也是如此吧。

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第3篇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谭××,男,19××年××月××日生,汉族,宜阳县人,宜阳县石村乡政府干部,家住该县石村乡平原村。��

被告人:史××,女,19××年××月××日生,汉族,宜阳县人,宜阳县向荣市场洁雅餐馆业主,家住该县柳泉镇黑沟村。��

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侵占案。��

诉讼请求:被告人史××犯侵占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系被告人所开洁雅餐馆之顾客。19xx年6月24日下午1时许,自诉人和同事苏××、孔××三人在被告人开办的洁雅餐馆吃饭,不慎将内装10000元现金和几张单据的棕色皮包遗忘在饭店餐桌上。被告人在收拾餐桌时,见到该包,发现内有现金,即将该包藏匿。约一个小时后,自诉人发现丢失皮包,回忆起遗忘在被告人的餐馆里,即和同事三人一同返回餐馆询问,被告人矢口否认拾到皮包的事实。自诉人当面表示,如交出皮包,愿意重谢,被告人仍不承认拾到皮包。当晚,自诉人又托与被告人丈夫熟悉的潘××前去说合。被告人再次否认,自诉人无奈,遂向宜阳县公安局报案,经公安局传讯,被告人还是否认拾到皮包之事。直到第三天公安人员向被告人的家人询问此

事并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时,被告人不得已交代了自己拾包及企图占有的事实,公安机关将皮包及10000元现金等物提取并发还给了自诉人。

自诉人认为,被告人拾得自诉人财物后将其隐匿企图占为己有,并且在自诉人和公安人员追索时百般抵赖,拒不交出,其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270条第2款之规定,已构成侵占罪。自诉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处。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证人苏××、孔××,系自诉人同事,各书写1份证明材料,证明被告人非法侵占财物属实。苏××住宜阳县石村乡三水村,孔××住宜阳县石村乡平原村。

2.宜阳县公安局讯问笔录1份,证明被告人非法侵占自诉人财物属实。

宜阳县人民法院

…… ……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

被告人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人民法院

(1) 本自诉状副本1份;

(2) 证据目录.

自诉人:

年 月 日

【实例1】

王晓林诉王大棚侵占其遗忘物案

王晓林,某省A县B乡政府干部,家住该县B乡小寨村。20xx年6月24日下午1时许,王晓林和同事王晓祝、周小林三人到王大

棚(家住A县张村镇)开办的位于该县集贸市场内的忘怀茶馆吃饭。饭后,不慎将内装有10000元现金和几张单据的棕色皮包遗忘在饭店餐桌上。王大棚在收拾餐桌时,见到该包,经察看内有现金,即将该包藏匿。约一个小时后,王晓林发现丢失皮包,回忆起遗忘在王大棚的餐馆里,即和同事三人一同返回餐馆询问,王大棚矢口否认拾到皮包的事实。王晓林当面表示,如果交出皮包,愿意重谢,王大棚仍不承认拾到皮包。当晚,王晓林又托与王大棚丈夫熟悉的刘林前去说合,王大棚再次否认。王晓林无奈,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传讯,王大棚还是否认拾到皮包之事。直到第三天公安人员向王大棚的家人询问此事并向王大棚进行教育时,王大棚才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拾包及企图占有的事实。公安机关从王大棚处提取了皮包及10000元现金等物发还给了王晓林。

20xx年7月28日,王晓林向河南A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指控被告人王大棚犯侵占罪。王晓林同事王晓祝、周小林两人各写书面证言一份,并表示愿意为王晓林出庭作证(王晓祝住B乡大庄村,周小林住址与王晓林相同)。

现假定你是自诉人王晓林的委托代理人,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刑事自诉状。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王晓林,男,19××年××月××日生,汉族,A县人,A县B乡政府干部,家住该县B乡小寨村。

被告人:王大棚,女,19××年××月××日生,汉族,A县人,A县集贸市场忘怀茶馆业主,家住该县张村镇黑沟村。

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侵占案。

…… ……

法律文书之刑事自诉状及其例文

如何写诉状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份

故意伤害刑事自诉状范本

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男,36岁,个体工商户。

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某,男,24岁,无业。

案由:故意伤害

诉讼请求:

1、追究陈某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2、判决陈某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18000元的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19xx年6月29日上午,陈某、何某(已死亡)与王某等人到自诉人经营的饭馆寻衅。自诉人劝阻,陈某等人非但不听,反而共同殴打自诉人,致自诉人受伤。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6000元,并支付交通费200元,误工费1800元,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000元。经司法鉴定,自诉人伤势为轻伤。

案发后,王某主动认错,并支付医药费10000元。自诉人决定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

陈某故意伤害自诉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于给自诉人造成经济损失,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依法判决。

XXX人民法院

自诉人:张某某

19xx年10月10日

【刑事自诉状范本】自诉案件用刑事自诉状范文 刑事自诉状 (自诉案件用) ┏━━━━━━━━

━━━━━━━━━━━━━━━━━━━━━━━━━━━━━━┓┃自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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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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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和诉讼请求 ┃┠─────────────────────────────────────

…… ……

刑事自诉状范例

一、概念及作用

刑事自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交的文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三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况:(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出现这类情况后,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刑事自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主要依据。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刑事自诉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主要写明自诉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自诉人与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电话、邮政编码等。如果自诉人已经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情况。

(二)正文

是刑事自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几项内容:

1.诉讼请求,具体写明被告人侵犯自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性质以及在法律上所构成的罪名,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具体请求;

2.事实与理由,着重阐述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犯罪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以及可以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并援引刑法有关规定对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加以论证,说明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合法性;

3.证据部分,对证据、证人名单以列举的方式逐个写清,以便人民法院查证核实。

(三)尾部

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全称、起诉人姓名、起诉时间及附项内容。

【范式】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

被告人: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

年月日

一、本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刑事自诉状例文

例文1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 :章××,女,1960 年 12 月 20 日出生,汉族,湖南人,××市××厂工人,住××市××路××号。

被告人 :史××,男,1958 年 5 月 4 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市××厂工人,住××市××路××号。

案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犯公然侮辱、诽谤罪,请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和被告人同是××厂三车间工人,平时在工作上有一些联系,关系一般。19××年 2 月,被告人写信向自诉人求爱,遭到自诉人婉言拒绝。被告人仍不死心,又连续两次写信向自诉人求爱。为了摆脱被告人的纠缠,自诉人找被告人谈话,给予严肃的批评,并告知被告人说 :“ 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请勿自作多情。” 谁知被告人竟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19××年 6 月 2 日被告人从车间主任赵××那里打听到自诉人与本市××厂工会干部秦××正在谈恋爱,便于 6 月 6 日上午将一张侮辱自诉人人格的小字报贴在厂食堂门口醒目处。午饭时许多群众围观,轰动了全厂。被告人在小字报里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地诽谤自诉人,胡说自诉人见异思迁,无情地割断与被告人的恋爱关系 :被告人还造谣说自诉人与秦××建立恋爱关系是为了骗取秦××的钱财,刚与秦××谈了几天恋爱就在红湖公园乱搞两性关系,当场被警察抓住,受到罚款处理。上述这些全是被告人胡编乱造出来的,毫无事实根据。

6 月 6 日下午,厂保卫科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很快掌握了直接可靠的证据,证实小字报是被告人自写自贴的。于是,保卫人员对被告人进行了严厉批评,被告人表示愿意在车间大会上向自诉人赔礼道歉。当天 5 时下班后,车间主任召开大会让被告人检查,被告人态度忽然蛮横起来,当众胡说八道 :“ 小字报说的是事实,绝对可靠 !” 并回过头来对自诉人破口大骂 :“ 破鞋 !破鞋 !” 又一次公然侮辱、诽谤自诉人,其气焰之嚣张,实令人难以容忍。

…… ……

刑事自诉状范例

――(2011-1-23 10:30:11)

刑事自诉状范例

自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根据需要,可列可不列),职业或职务,单位,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根据案情需要,可列可不列),职业或职务,单位,住址(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师,不写律师的基本情况,只写为:“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诉人:......(这是指有第二、第三自诉人的,接着派列,所列项目同前)。 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根据案情需要可列可不列),职业或职务,单位,住址。

被告人:??(有第二、第三被告人的,接着排列,所列项目同前)。 案由和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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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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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第4篇

工程款纠纷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梁建勇,男,汉族,1986年1月7日生,农民,住淮安市淮阴区棉花庄镇安东村王庄组,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白下区侯家桥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勤斌,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因欠款纠纷一案,不服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淮民一初字第2861号民事判决书,特上诉贵院。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2008)淮民一初字第2861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改判或发回重审,依法驳回一审原告的诉请。

事实与理由:

一、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2008)淮民一初字第2861号民事判决书所认定事实错误。

1、(2008)淮民一初字第2861号民事判决书中经审理查明部分:经结算李明生和被告梁建勇承包的金陵名府工程二标段12号、13号楼木工工程量为4636平方米,总计价款125172元。不符合事实。

被上诉人南京四建承建新亚置业有限公司金陵明府工程,4月9日被上诉人南京四建项目部经理包小明与李明生签订了一份承包协议,将金陵明府工程二标段12#、13#楼四层以上工程图纸范围内木工的有关一切工作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分包给李明生,双方约定27元/O,面积按照实际的施工面积计算,工程款按主体封顶模板拆除十天内付至工程款的80%,其余部分两个月内付清。工人的生活费按每人每月400元分两次发放。前木工组遗留下的部分工程量,两层以上内外墙拆模清理封顶后材料起钉堆放整齐,被上诉人付李明生6000元一次性包定,双方并约定由于阁楼施工的特殊性,阁楼按照正常面积的倍结算工程款。

事实上(2008)淮民一初字第2861号民事判决书中所查明的实际面积4636平方米,并没有包含7楼阁楼面积部分,查明的计价款125172元亦未包含阁楼面积价款,也未包含6000元起钉费。经估算阁楼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左右,其阁楼面积部分的工程款应为48600元。因此总计价款应是179772元。

其次项目部经理包小明与李明生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约定工人的生活费按每人每月400元分两次发放。申诉人所招集的施工人数平均为40人/日正常工作,40名工人生活费400元/`月,即40人*400元/月*4个月=64000元。而实际上,南京四建连工人的生活费都未完全支付,部分生活费都是由上诉人梁建勇垫付。

2、(2008)淮民一初字第2861号民事判决书中经审理查明部分:截至208月13日,被告南京四建实际给付了原告梁建勇151312元,超出应支付工程款26140元,不符合事实。

事实上上诉人梁建勇与被上诉人南京四建根本没有签订任何承包协议,上诉人作为木工组的施工人员,在其施工中协助分包人李明生招集人员施工,其不具有用工主体资质,更不是工程的分包人,也从未参与合同签订。被上诉人南京四建没有与上诉人结算过任何费用,上诉人亦未领取过上诉人支付的任何工程款。因此,审理查明南京四建实际给付了梁建勇151312元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其次,工程的总工程款应是243772元(上述已做了说明),因此说超出应支付工程款26140元更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

3、(2008)淮民一初字第2861号民事判决书中经审理查明部分:李明生所承包的木工工程施工人员由原告梁建勇负责召集并分配使用,其召集来的工人工资款均有其从被告处领取的工资款中予以发放,不符合事实。

年4月30日甲方南京四建与乙方李明生签订一份附加协议,从该份附加协议中的第二条:乙方签订协议人李明生从明天早上6:30必须按时在施工现场亲自负责乙方施工人员,协调安排保证施工进度,12号楼五层结构,5月2日上午必须保证浇注混凝土。第四条:从明天开始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保证人数按时上班,包中服从甲乙双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如乙方不能保证进度,乙方人员必须明天(5月1日)自动清场,责任乙方负责,不在要求甲方的工程款,甲方也一概不负责。乙方必须承担该工程的有关损失。从以上两条中明显可以看出该协议的乙方指名的特定人是李明生,申诉人所召集来的工人是由甲方被上诉人和李明生分配使用的,而不是由申诉人召集和分配使用的。

从该附加协议第五条:生活费、工资款由李明生亲自领取。可以看出生活费和工资款上诉人没有领取过,同事也没有领取的资格和义务。一审法院查明申诉人从被申诉人处领取工资款没有事实依据。

4、(2008)淮民一初字第2861号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部分,实为审理查明,其实一审法院并未实际调查,而是机械的照搬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2008)楚民一初字第385号判决书中的审理查明部分。

一审中,被上诉人仅提交了楚州区人民法院(2008)楚民一初字第385号等判决书(该判决书上诉人正在申诉中)作为本案的证据,并未提交其他有利证据,一审法院对本案事实在没有做出实际调查前,就草率的照搬(2008)楚民一初字第385号判决书中的审理查明部分,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事实的查明以及证据的认定等程序。该草率行为有违民事审判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提供的判决书只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参考,而不是作为本案事实的最终证据,试想倘若先前判决有失真实,而法院在审判时不进行实际调查一味的照搬先前之判决,最终只会造成无止尽的错案循环的局面。上诉人认为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应当进行必要的实际调查,查明本案的事实,而不是草率的照搬事实。

二、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2008)淮民一初字第28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所依据的证据(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不足。

一审中,被上诉人仅提交了楚州区人民法院(2008)楚民一初字第385号—392号、723号判决书(该判决书上诉人正在申诉中)作为本案的证据,并无其他证据佐证,上诉人认为上述判决书虽已生效,但所认定的事实有违真实,已严重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上述判决上诉人已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本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上诉人认为仅凭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无法认定本案事实的,关于本案的工程总面积、工程总计价款、工程款结算金额、结算方式、结算对象等诸多事实都有待于法院做出进一步调查以及鉴定才能认定,在被上诉人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形下,为避免造成错案循环,一审法院应当进行必要的实际调查和鉴定(以上已作出阐述)。事实上,一审法院仅以上述判决书来认定本案事实既是违反法律程序亦是有失谨慎的。

综上所述,为维护当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民事审判的公平公正,体现法院审判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希望贵院能查明事实,还当事人公道的判决。

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第5篇

申诉人:XX,男,1987年1月3日出生于河南省新蔡县,汉族,本科文化,无业,

被申诉人:新蔡县人民法院,新蔡县人民检察院

原审案号:

一审: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民法院(2010)新刑少初字第139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1)驻刑二终字第23号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以医疗临床用血感染艾滋病,乙肝,丙肝受害人,在长期的上访未果,求诉无门的状况下,后在相关政府官员的故意设计,诱发产生暴力行为,损毁财物事件,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有罪指控,非法判处受害人2010年8月19日-2011年8月17日有期徒刑一年的监禁。

申诉请求:

请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审判,进行无罪认定,公开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申诉的法定事由:

一.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的;

二.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明不确实、不充分,且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申诉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的;

新蔡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新公刑提捕字[2010]第122号仅有四项事实指控.

新蔡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新公刑诉字[2010]第151号仅有四项事实指控.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新检刑诉[2010]141号五项事实指控涉嫌伪造虚假事实.

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民法院(2010)新刑少初字第139号刑事判决书;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1)驻刑二终字第23号:

五项事实认定涉嫌非法认定.

第四项事实指控: 2010年8月14日XX窜至新蔡县古吕镇政府家属院李俊洲家持钉锤将防盗门锁、猫眼砸坏,价值150元。

系伪造事实,非法指控.

另有一未经证实,政府声称受害人持刀刺杀领导未遂的虚假证言一份,系意图栽赃诬陷.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明不确实、不充分,且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审判决认定的损失数额过高.

第五项事实指控: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2010)081703号与案发现场照片事实不符,证据存在严重的自我矛盾.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2010)新刑少初字第139号刑事判决书称:新蔡县人民法院以受害人XX故意毁损公私财物五次,虽然毁损价值没有达到5000元的立案标准,但其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已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_《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毁损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立案追诉标准,应当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尤其严重的是被告人XX在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期间,仍不思悔改,继续进行犯罪活动。至于被告人XX犯罪时行为是否节制、是否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影响本罪名构成。

(2011)驻刑二终字第23号刑事裁定书称: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XX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照《_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XX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依据《_刑法》关于故意损害财物罪的认定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原审适用法律有误、判定罪名明显错误。

四. 一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不经逮捕,即行审判.中止后,不经告知,即行开庭.

五.原审对重要案情事实的定性有误。

此案件并非单纯故意损害财务罪的刑事案件,系一次有预谋的人为制造,设计构陷,对于血浆经济幸存者的人身迫害,一次带有政治倾向性的谋杀未遂事件.

_作为法治文明国家,作为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签署国成员,理应承担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和责任,履行承诺,保障人权,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原审适用法律不当、认定事实错误、且一审违反足以影响公正审判的'法定程序、若不及时纠正原审裁判,势必将造成更为恶劣的不良影响,败坏中国司法声誉,故强烈要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_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XX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第6篇

一、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自述材料怎么写

提起刑事自诉的材料要求: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

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

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

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2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应注意的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是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别。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

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第7篇

【范文】

自诉人:苏×× ,女,××岁,×族,天津市某某县某某公社某某大队社员。住××大队。

被告人:刘× ×,男,××岁,×族、天津市某某县人,天津市某某县某某厂工人,住本厂宿舍。

案 由:虐待家庭成员

请求事项: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惩处。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和 被告人于19××年结婚,感情尚好,生有子女各一名。

19××年被告人与女徒工某某某通 奸。自诉人知道后,曾多次向被告人单位反映,要求领导制止被告人的不道德行为。由于种 种

原因,问题未能解决,使自诉人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 )。被告人为了达到与自诉人离婚而与女徒工某某某结婚的目的,便对自诉人在精神、肉体 上加以虐待。19××年被告人假借为自诉人治病,在夜间使用暴力,强行往自诉人嘴里灌砒 霜,妄图置自诉人于死地。由于自诉人紧咬牙关,被告人的阴谋才未得逞,但造成了自诉人 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等严重后果(李某某可以证明)。19××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夜里,被告 人又对自诉人下毒手,用剪刀狠扎自诉人。因自诉人大声喊叫,并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邻居代某某进屋帮助夺下剪刀,自诉人才幸免于难。但自诉人右手被被告人扎伤四处,缝合 六针,至今还留有伤疤(邻居代某某、王某某均可证明)。

19××年×月被告人起诉 离婚,因无正当理由,法院未准。19××年起,被告人即不负担子女生活费。某月某日突 然进家把我捆上送××精神病疗养院,并趁我在疗养院期间将家中三口人的`口粮拉走,我出 院后,无奈带孩子回到娘家。被告人刘某某为了达到与自诉人离婚的目的,从19××年开 始,对自诉人在精神上进行折磨,在肉体上进行摧残,在经济上克扣开支,情节恶劣,触犯 了《_刑法》第182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虐待罪,请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 人的刑事责任。

此 致

天津市××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苏××

代书人:天津市第× 律师事务所律师××

19××年×月××日

附:1.证人代××,女,本大队社员。

李 ××,男,本大队赤脚医生。

王××,女,本大队社员。

2.天津市××××医院病情 证明书一份。

【延伸阅读】

1.刑事起诉状的概念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其诉讼书状就叫刑事起诉状,也称刑事诉状。

刑事起诉状限于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等诉讼处理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2.刑事起诉状的结构

(1)标题。写诉状的名称,应标明“刑事起诉状”。

(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请求事项。主要写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因请求事项相当于案由,所以写时包括对被告人犯罪的罪名,应写得具体、明确、简短、符合法律规定。

(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刑事诉状的主体部分,亦可谓之诉状正文,要充分地、详细地摆事实、讲道理,把关键性情况和有力的根据说明白。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情节和结果等。要列举出能够证实被告人犯罪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以及所交验的具体证物等,同时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理由部分,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和罪名加以分析认定。

(5)结尾。写明刑事诉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具状人签名并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6)附项。应分别写明本诉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第8篇

尊敬的XX大学教师:

您好!

我叫XX,是一名来自XX的高三学生。十分感激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的个人陈述。

就我所知,XX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富有文化内涵,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地方性综合大学。自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和_同志办学建校以来,宁波大学在创立和发展的过程中得到众多海内外人士的大力帮忙和广泛支持,此刻已经成为全国高校中的佼佼者。就是因为宁波大学那深厚的底蕴,那顶尖的师资力量,那高人一等的教学质量,让我产生了向往之心,由衷地期望能成为一名宁大人。

说到自我,我是一个感情丰富,阳光乐观的男生。勇于应对各种困难与挑战,并且善于运用自我的才智去克服它们。在平时,我是一个做事沉稳的人,一到学习,我总能全身心的投入进去,力求弄懂各个知识点。所以在高中的学习生活中,我的成绩十分优异,并且在各类大型考试中在班级,乃至段里名列前茅,有段前15的水平。所以,如果我能进入宁波大学继续深造,我相信我能以高昂的热情投入到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之中去,并且会持之以恒。

我对于未来很好地融入团体很有自信。平时在班级中,我能很好地处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关系,坚持良好的友谊。同时我也乐于助人,对于有困难的同学能够施以援手,对于教师布置的任务能够一丝不苟地完成,是同学和教师的好帮手。在课外,我曾多次组织过班级的聚会活动,也还参加过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实践活动,为社会贡献出自我的一份力量。

对于爱好,我偏爱音乐的抒情和诗词的写意,但要说我最喜欢什么,那无疑会是电脑。因为它有着各种各样的强大功能,如学习,聊天,购物,娱乐等等。时常我会想,为什么像电脑这种电子科技产品会有这么强大力量,因而萌发了想更多地了解和学习有关知识的念头。所以我选择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这个专业,并且我本人的思维逻辑性很好,会在学习这个专业上有必须的优势。

我明白想要成为一名宁大人,知行并举很重要。所以,我打算用一年的时间夯实专业基础,训练自我构成良好的科学思维,系统掌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同时了解其应用前景、最新发展状态,以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为未来的学习打好坚实的基础,并且明确自我的学习发展方向。

在学习之余,我会进取参加学校活动,社团活动,拓展自我的综合本事,尽自我最大努力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超越自我,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宁大人而坚持不懈地奋斗。我热切地盼望着有朝一日胸前能佩戴起意蕴深厚的宁波大学的校徽,抱着书本漫步在宁波大学优美的学校内,自豪地对外人说我是宁大人!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第9篇

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XXXXXX人(这里打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从XXXX从XXX地方转至XX地方读书,现在暂住XXXXXX,其在XXXXXXX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的记录,特此证明。证明

***(姓名),男,9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92809099999,在我单位表现…………………………………………,无违法犯罪情况,无参加_组织情况。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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