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所字基本释义
1.处所:场~。住~。各得其~。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在山东)。前~(在浙江)。后~(在山西)。沙后~(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诊疗~。指挥~。招待~。
4.a)用于房屋:这~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医院。两~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认识的人。大家~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能。闻~未闻。
所字详细释义
所
(形声。从斤,户声。斤,斧子。本义伐木声)
所”假借为处”。处所;地方
有截其所。--《诗·商颂·殷武》
不可不为择所而后错之。--《荀子·王霸》
必于无人之所。--《吕氏春秋·达郁》
僻远悠闲之所。--《吕氏春秋·谨听》
不如早为之所。--《左传·隐公元年》
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唐·柳宗元《童区寄传》
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聊斋志异·促织》
汝生于浙而葬于斯,离吾乡七百余里矣,当时虽觭梦幻想,宁知此为归骨所耶?--清·袁枚《祭妹文》
又如哨所;寓所;诊所;交易所;看守
所suǒ
⒈地方处~。住~。
⒉机关或其它办事的地方派出~。研究~。医务~。
⒊量词。指房屋两~住房。三~医院。
⒋在动词前,〈表〉承受动作的事物亲眼~见。各尽~能。家中~寡有者。我~需要的。
⒌跟"被"、"为"等合用,〈表〉被动被人~笑。这里的困难已为我们~克服。
⒍
①〈表〉因果关系,常与"因为"相应因为她有急事要办,~以不来了。
②〈表〉用来~以责己者严,~以责人者宽。
③〈表〉实在的情理或适当的举动不知~以。忘乎~以。
⒎
①所说的~谓先进,决不是一切都好。
②某些人所说的,含有不承认或带有揭露、讽刺资产阶级~谓的"民主自由",穷人是无份的。
康熙字典
所【卯集中】【户部】 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
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说文解字
所【卷十四】【斤部】
伐木聲也。从斤戶聲。《詩》曰:“伐木所所。”疏舉切
说文解字注
(所)伐木聲也。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爲處所者、叚借爲処字也。若王所、行在所之類是也。用爲分别之䛐者、又从処所之義引申之。若予所否者、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皆於本義無涉。是眞叚借矣。从斤。戶聲。疏與切。五部。詩曰。伐木所所。小雅伐木文。首章伐木丁丁傳曰。丁丁、伐木聲。次章伐木許許傳曰。許許、柿皃。此許許作所所者、聲相似。不用柿皃之說、用伐木聲之說者、葢許以毛爲君亦參用三家也。今按丁丁者、斧斤聲。所所、則鋸聲也。
所字古汉语
所
suǒ
①<名>处所;地方。《硕鼠》:“乐土乐土,爰得我~。”
②<名>合理的结果;应有的归宿。《原君》:“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也。”
③<代>放在动词或动短语前,组成名词性短语。表示“……的地方”、“……的人”、“……的事物”等。《师说》:“道之~存,师之~存也。”
④<助>与“为”相呼应,构成“为……所……”的被动句式。《鸿门宴》:“不者,若属皆且为~虏。”《六国论》:“而为秦人积威之~劫”
⑤<数>表示不确定的数目。《西门豹治邺》:“从弟子女十人~,皆衣缯单衣。”
⑥<量>处;座。用于建筑物等。《魏书·尔朱荣传》:“秀容界有池三~,在高山之上。”【所以】表示行为所凭借的方式、方法或依据,相当于“用来……的(手段、方法、东西等)”。表示原因,相当于“……的原因、缘故”。
所字百科
所suǒ,该字有以下意思:1处,地方:住~。2.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3.量词。4.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5.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6.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