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
契字基本释义
[ qì ]
1.证券,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约。~据。房~。
2.相合,相投:相~。~合。默~。~友。~分(fèn)(投合无间的情分)。~厚。
3.用刀雕刻:~刻。~舟求剑。
4.〔~机〕指事物转化的关键。
5.刻的文字,近代称甲骨文:书~。~文(甲骨文)。
[ qiè ]
古同“锲”,用刀子刻。
[ xiè ]
古人名,中国商朝的祖先,传说是舜的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
契字详细释义
契〈名〉
后时圣人易之以书契。--《易·系辞》
掌稽布之书契。--《周礼·质人》。注取予市物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
献粟者执右契。--《礼记·曲礼》
翟璜操右契而乘轩。--《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得人遗契者。--《列子·说符》
言已应,则执其契。--《韩非子·主道》
又如契卷(互相约束的证据);契印(骑缝印。预备分离后对证用);契箭(作符契用的箭);契面银(回赎或悔约时,按照契约规定须付出的费用);立契为凭
古代在龟甲、兽骨上灼刻文字和灼刻文字用的刀具,皆称契
刻龟甲的凿子
菙氏掌共燋契,以待
契(栔)qì
⒈合同,契约(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的文书或字据)地~。房~。卖身~。
⒉相合,情意相投~友。默~。
⒊用刀刻,也指刻的文字~其舟。~文。书~。
契(偰)xiè
⒈传说是舜的臣,商族的祖先,曾帮助禹治洪水。
契qiè 1.通"挈"。持,取。 2.见"契阔"。
康熙字典
契【丑集下】【大部】 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禮·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註》兩書一契,同而別之。
又合也。《周禮·天官》宰夫掌官契以治藏。《前漢·高帝紀》帝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唐書·宗紀》木契銅魚起兵。
又神合也。《神仙傳》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
又憂苦也。《詩·小雅》契契寤歎。
又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註》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
又怯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馬不契需。《註》契,怯。需,懦也。
又姓。見《姓苑》。
又《廣韻》《集韻》《韻會》私列切《正韻》先結切。同
,高辛氏子,舜五臣之一,商之祖也。《書·舜典》帝曰:契,汝作司徒。別作偰
。
又《廣韻》苦結切《集韻》《韻會》《正韻》詰結切。同挈,勤苦也。《詩·邶風》死生契闊。
又疎闊也。《前漢·范丹傳》行路急卒,非契闊之所。
又刻也。《呂覽》契舟求劒。與鍥通。
又絕也,缺也。《司馬相如·封禪文》陛下謙讓而弗發,契三神之歡。《註》三神,上帝,泰山,梁父。《前漢·毋將隆傳》契國威器。
又《集韻》欺訖切,音乞。契丹,國號。宋爲南朝,契丹北朝,後攺號遼。
又訖黠切,音拮。戲也。
又叶似入切,音習。《禰衡顏子》知微知章,聞一覺十用舍行藏,與聖合契。从丯从刀从大。俗作契,非。
说文解字
契【卷十】【大部】
大約也。从大从㓞。《易》曰:“後代聖人易之以書契。”苦計切
说文解字注
(契)大約也。約取纏束之義。周禮有司約。大約劑、書於宗。小宰。聽取予以書契。大鄭云。書契、符書也。後鄭云。書契謂出予受入之凡要。凡簿書之冣目。獄訟之要辭。皆曰契。引春秋傳王叔氏不能舉其契。按今人但於買賣曰文契。經傳或叚契爲栔。如爰契我龜傳曰契、開也是也。又叚爲挈字。如死生契闊傳曰契闊、勤苦也。又契契寤嘆傳曰契契、憂苦也。皆取提挈勤苦之意也。从大。㓞聲。苦計切。十五部。易曰。後世聖人易之㠯書契。世各本作代。避唐諱也。今正。易
辭傳文。
契字古汉语
契
qì
①<动>通“锲”。刻;锲刻。《察今》:“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其舟。”
②<名>契约;符契。《荆轲刺秦王》:“必得约~以报太子也。”
③<动>吻合;投合。《兰亭集序》:“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勘】宋代公文书用语。按查,考订,审核。
契字百科
古文字的“契”字,右边是一把刀形,左边的一竖三横表示是用刀在一块小木条上刻下的三个记号。它形象地反映了上古时代结绳记事之外的另一种主要记事方法———契刻记事。楷书的“契”字增加“木”旁”则表示这种契刻记事是以木条为材料的。后来“木”误写成“大”,就成了今天的“契”字。契的本义为刻,引申为指符契,又引申为指契约、文卷;用作动词,则有符合、投合之义。